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省交通
2017-01-04 15:19    点击量: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交〔2017〕1号     2017年01月04日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工程监管局、省机场局、省交通信息中心、省交通宣传中心:
  2017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全力做好我省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交通运输组织平稳有序、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春运组织管理
  春运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讲政治、保民生,把春运作为开年的头等大事,从让出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角度,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旅客运输和重点物资运送。各地各单位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做好春运工作。要加强与发改、经信、公安、安监、气象、铁路、卫生、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联动和协作,协同做好运输组织、安全监管、运力衔接、应急保障、志愿服务等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人员要深入基层,在春运第一线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春运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春运中来,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加强预测分析,做好运力衔接调度
  2017年春节来得早,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将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的特点,加之天气不确定因素较多,春运压力较往年更大。据预测,全省道路客运量为1.13亿人次,同比下降8%左右;水路客运量为530万人次,同比增长10%左右,车运量为26.2万辆次;民航客运量为595万人次,同比增长8%左右;高速公路流量预计春节7天假日期间为1250万辆次,同比增长8%左右,其中小客车流量约1050万辆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预测本地区春运期间客流流量、流向,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协调城乡运输,衔接不同运输方式,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要结合春运旅客出行需要,科学调配道路客运运力,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城乡公交、农村客运班次,切实保障好城乡群众节日出行需求。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工作,针对铁路旅客列车增开、调整以及临时列车开行情况,统筹安排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运力,及时集散铁路到发站旅客。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城市公交与车站、码头、机场、地铁站等客运枢纽的有机衔接。运输企业要深入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聚集地,主动开展售票服务或办理包车业务,及时疏运团体旅客。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及时运输。
  三、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安全应急保障
  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平安春运是不变的主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运输安全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明确责任,从细从严,狠抓落实,扎实抓好春运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安全检查督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重点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车站、渡口等重要场所,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要路段、桥梁,清雪、防滑、防冻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处于良好状态。要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督促驾驶员执行安全行车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落实二级以上客运站和有条件的三级客运站旅客实名制购票、乘车制度。春运期间,要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查堵力度,加强车站、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管控,加强对易塌方路段的监测。要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禁止通行客运车辆等制度。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一是要提前应对恶劣天气。制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的预警预防工作和物资人员准备。一旦出现道路雪阻或冰冻,要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快速投入应急物资,迅速采取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疏导,避免旅客大规模滞留。二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状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调度衔接各种运力,及时疏导滞留旅客。尤其是省内跨海大桥封桥后以及九级大风情况下渡轮停航后,应启动道路运输疏运方案;恶劣天气状况下,应做好城市公交与车站码头、机场的应急疏运衔接。三是保障公路畅通运行。公路管理部门和各收费公路业主单位,要认真总结往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经验,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方案,避免出现公路和服务区大面积拥堵现象。四是高度关注行业维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确保行业稳定。
  四、加强组织提升,做好“情满旅途”服务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等活动作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交通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筹备工作,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于春运首日前后,在火车站、机场、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集中启动活动。创新、提升便民服务举措,督促运输企业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移动支付等便捷售票渠道;改善旅客候乘环境,落实卫生防疫各项措施,做好餐饮热水和医疗等服务;做好候车引导组织,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特别是要热情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布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和安全注意事项,引导错峰出行,使春运期间的客流、车流更安全有序。
  同时,要加强对春运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秩序的监管。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等源头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二是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春运期间旅客投诉的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春运信息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春运工作宣传,在主要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及时张贴春运宣传海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综合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全面宣传春运民生举措、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积极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志愿服务者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和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围绕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等,做好春运重点时段宣传。加强春运舆情监测分析,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主动、正面、有针对性地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为:http://chunyun.itsc.cn,公众微信号二维码见附件)。各地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官方微博、售票平台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于1月10日前完成网址链接,网址链接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国家ITS中心联系(联系人:王海鹏,电话:17710321886),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做好春运动态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春运信息报送纪律,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主动报送值班信息和工作总结。省公路局负责报送《2017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中公路畅通情况,省运管局负责报送《2017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省港航局负责报送《2017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省机场局负责报送《2017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各单位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统计表报送厅春运办。其中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分别由省运管局、省港航局通过春运、黄金周道路运输报送系统(http://218.247.138.181:7001/)和水路运输报送系统(http://wtis.mot.gov.cn)报送部运输服务司、水运局。春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旅客压站压港、道路封闭等情况,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等规定及时上报。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城市公交主管部门和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机场局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请于1月12日前报厅春运办,春运总结请于2月23日前报厅春运办。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1-87810924(传真)、0571-87809377;节假日0571-87810924(传真)。 
附件:1.2017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2.2017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3.2017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
  4.“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公众微信号二维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