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湖州市启动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退费工作
2016-12-22 11:22    点击量:

湖州市启动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退费工作

发布时间: 2016-12-20 本站编辑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8号)精神,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市本级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为更好推进市本级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确保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退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市运管局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明确退费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退还资金发放工作要按照平稳过度、依法依规、优化服务、降低成本的原则,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退费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确保退费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退费,共涉及市本级9家出租汽车企业,805辆出租汽车,退还金额共52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