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杭州出租车百日整治进行中
2016-11-25 12:26    点击量:

杭州出租车百日整治进行中

2016-11-22 杭小通 杭州交通

 
      10月24日起,杭州交通运管部门启动出租车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整治。截止至目前,交通运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616人次,查扣出租车违章294起(其中严重违章219起,一般违章39起),受理投诉779起,已对其中5起严重违章给予撤销从业人员服务资格证处理。
 
 
      10月10日9时30分,景区运管中队与景区交警大队柳莺中队在玉皇山路和南山路交叉口联合执法时,拦停一辆牌照为浙AT20**的出租车。检查后发现该车牌照及行驶证登记信息与车架号不相符。最后认定该车系由当事司机郭某(T20**承包人)通过购买二手报废出租车,以遗失为理由补办了牌照和行驶证后伪造的套牌出租车。景区交警大队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了车辆。
       11月1日对当事司机郭某作出了非法营运的认定,处以郭某行政罚款罚款50000元。对郭某记24分的处罚。认定当事人郭某驾驶证因三个计分周期内记满12分。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出租车驾驶员郭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10月10日,当事人袁某驾驶浙A.T81**出租车途径解放路马市街路口时,被交警查获, 交警大队认定其于10月10日10时45分在解放路马市街路口,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给予当事人袁某罚款3400元,驾驶证记20分的处罚。随后调查发现,该车是袁某通过2万多的价格购买的,本打算用来代步用,车牌号为浙A.D66**,后其将该车进行改装,套牌浙A.T81**出租车。上城运管处根据其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处罚一万元,并扣服务资格证20分。后又根据当事人袁某驾驶证在3个计分周期内记满12分。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撤销当事人袁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10月10日下午15:30左右,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西湖管理处接到西湖交警大队协查通知,称在体育场路附近发现一辆浙A.TA2**的出租车疑似套牌,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通过对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在今年上半年驾驶员宋某收到朋友线报有人套用他的浙A.TA2**出租车做生意,宋某赶赴现场后驾驶员逃离,遂宋某将套牌车辆开到余杭方向停放。直至案发前两三个月,宋某将浙A.TA2**真车交于他人营运,自己驾驶套牌浙A.TA2**出租车开始上路做生意直至被查到。
       10月18日,西湖处执法人员分两次分别在西湖交警大队与西湖运管处对驾驶员再次做了询问笔录,固定事实真相,同时调取交警方面对驾驶员的处罚决定书,扣满24分再教育通知单等证据,拆除了套牌车辆上计价器、顶灯、空车灯等相关出租车营运设备。
       根据目前掌握证据,拟撤销当事驾驶员宋某服务资格证,目前案件所有材料已经移交局法规处审核。
       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形象的一个窗口,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针对近期出租车行业违规经营的问题,交通运管部门制定了专门方案,决定采取“优化现场监管力量、强化信息化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投诉处理、形成行业管理闭环、依托属地、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七大举措,对景区、医院、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客流集散区、媒体关注区、群众投诉高发区域,开展拒载、违规议价等10类严重违规行为严打严处。届时对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从重处罚并处暂扣三十日以下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件暂扣期间停止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撤销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