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商务部 咨询滴滴优步
2017-08-03 15:29    点击量: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商务部 咨询滴滴优步合并案反垄断调查进展

2017-07-24 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7月24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致函国家商务部,就2016年8月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咨询进展情况。
 
联盟在函件中表示,本合并案不仅在经营者集中时未依法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而且从合并至今近一年的情况来看,滴滴出行在触及《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垄断行为方面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市场支配地位更加强化和涉嫌存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等。去年,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曾先后三次就滴滴优步中国合并案进行回应,表示商务部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进行反垄断调查,如今时隔将近1年,联盟特发函向商务部咨询本案反垄断调查进展,并表示愿意从行业的角度提供必要协助。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由国内近80家知名出租汽车企业及地方行业协会于今年1月组建,致力于共同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合作与发展。
 
以下是咨询函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
 
就在双方宣布此次合并的前4天,即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改革和网约车依法监管制定了顶层设计。
 
由于此前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两者的市场份额相加已超过90%,对于两者的合并,当时即有大量行业内部及法律界人士提出了涉嫌垄断的质疑。
 
2016年9月2日,时任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滴滴宣布与优步合并事项称,滴滴优步合并未向商务部申报,目前,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进行反垄断调查。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依法推进本案调查工作,保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认为:本合并案不仅在经营者集中时未依法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而且从合并至今近一年的情况来看,滴滴出行在触及《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垄断行为方面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市场支配地位更加强化。
根据中国IT研究中心(CNIT-Research)发布的《2016年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后,滴滴出行的月均活跃用户迎来大幅提升,2016年第三季度滴滴出行月均活跃用户数达3854.5万人,环比增长率达16.4%。覆盖率达96.7%,订单量占94.6%的市场份额,显示其市场支配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滴滴出行涉嫌存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操纵网约车价格,单方面进行加价。滴滴出行对其网约车服务设置了不固定时段及地点的加价功能,但不能提供其加价幅度的合理依据,也不公开加价标准和算法,致使乘客只能被动接受高价,不愿接受调价的乘客则不能在同一时段和地点获得网约车服务,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2)拒绝接受监管,继续非法运营。滴滴出行目前仅在全国20余个城市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在上海、重庆、广州等尚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主要城市,仍继续违规从事网约车运营;拒不根据网约车管理办法,将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依法接受监管;即使在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城市,依然组织大量不具备资质的车辆和司机从事非法运营。
 
2017年5月,杭州运管局在全市抽查了 50 辆网约车,其中 10 辆滴滴快车被查出登记信息与实际行驶信息不符,这些车辆登记信息为杭州本地车牌,但实际运营车辆多为外省车牌,且司机均没有获得网约车驾驶员证,也没有报考记录。杭州运管局向滴滴开出了 10 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罚款5万元。7月,天津市客运行业稽查执法大队在巡查中查扣多辆排量低于1.8升,轴距小于2650毫米的不具备运营资质条件却依旧在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和驾驶员,经核查,其均属于滴滴的派单。天津市客运交通稽查执法大队依法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处42000元的行政处罚。
 
(3)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扰乱行业秩序。滴滴出行对巡游车进行网络调度,采用拍卖式加价等方式擅自改变巡游车的政府定价,导致马路扬招乘客打车难,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此外,滴滴出行在服务投诉受理、乘车发票提供、平台依法纳税方面,均存在不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的情况,对于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并严重侵害巡游出租车从业者的利益。
 
作为中国出租汽车行业的战略性合作组织,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密切关注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特向商务部咨询对于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的反垄断调查进展,并希望商务部对滴滴出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依法进行监管,从而保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商务部需要进行相关调研、咨询或取证,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愿意从行业的角度提供必要协助。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2017年7月24日